【我的奮鬥篇】第二章 創電腦遊戲雜誌歷時15年

【我的奮鬥篇】第二章 創電腦遊戲雜誌歷時15年

有次和黃生(黃玉郎)的飯局中,他問我:「之前你還是做雜誌,為何會懂得做遊戲呢?」我解釋說:「我多年來都是在做『零用錢巿場』。」其實這個也是記者常問的問題。如果要說得清楚一點,應從我20歲創業時說起。

我20多年的創業生涯之中,總共做過三個行業。第一個行業是漫畫分色,公司叫「精藝分色公司」,之後改名為「精藝電腦製作公司」,香港漫畫分色及後期製作曾經有70%由「精藝」負責;第二個行業是潮流刊物出版社,公司叫「視覺創意」,我們曾出版香港首本電腦遊戲周刊及網絡遊戲周刊;第三個行業就是現在的遊戲產業。我創業20多年,貫徹雙子座貪玩、愛冒險的個性,只做我有興趣的行業,十分幸運,在這三個領域中,都能夠取得不錯的成績。

我12歲輟學;16歲投身「玉郎機構」擔任漫畫分色助理;20歲加入朋友的漫畫分色公司成為合伙人,之後開始學習電腦知識,我買的第一台個人電腦,是當時最快的「286PC」,硬盤只有40MB;後來合伙人退股,「精藝」就由我及太太獨力經營;1993年我取得黃玉郎先生創辦的「玉皇朝」所有漫畫分色及後期製作,這個時候我開始研究利用電腦為漫畫上色。

雖然當時已經有袁建滔導演用電腦製作過《魔域戰士》漫畫,不過他們還是沒法解決港漫的兩大困難,其一是線條,其二是時間問題。港漫最大特色是密集而秀麗的打網,要保留線條的效果,至少要有1000 DPI ﹝解像度﹞,以當時個人電腦基本沒法推動幾百BM的電子檔。出版時間方面,港漫雖是周刊,但其實每期共36頁的稿件只有不足3日製作期,完成一本周刊必須要10部電腦24小時工作。

1994年蘋果推出「Power Mac」,不單止價錢大幅下降,而且速度也大幅提升,我決定投資100多萬把漫畫分色及後期製作全面電腦化,在「玉皇朝」總經理祁文傑的支持下,香港第一本全電腦分色的漫畫周刊《龍虎五世》正式出版,之後帶動了全個漫畫行業的電腦改革。直至2010年,我正式結束「精藝電腦製作公司」這間成立了二十多年的漫畫分色公司,也見證港漫一個時代的結束。

由1995年開始,我的生活及工作離不開電腦,日間用Mac工作,晚上用PC玩遊戲。當年香港市面上只有台灣智冠出版的《軟體世界》,不但價格昂貴,而且文章不合香港人口味,但因為沒有選擇,所以銷量也不錯。當時我已經有出版經驗,忽發奇想,希望出版一本百分百本地製作的電腦遊戲刊物,但要做一本定期刊物,必須要有一大班電腦遊戲編輯,可是坊間並沒有這類專才,最後我到平時抄碟舖(販買遊戲盜版軟件小店)問店長有否興趣寫攻略,或者介紹有興趣的顧客投稿,經過兩個月摸索,香港首本電腦遊戲雜誌《PC GAME WEEKLY》於1997年底面世,創刊印1.2萬本,銷量不斷上升,後來引起不少跟風者,最高峰時市面上有8本電腦遊戲雜誌。2000年後網絡遊戲興起,我也在2002年創辦以網絡遊戲為主的《PlayerOnline》,兩本周刊直至2012年停刊,總共出版了15年,合共750期,同時讓我有機會投身遊戲界。

1980年代,我開始接觸個人電腦,當時電腦主機分為兩大陣營,其一是PC個人電腦,操作系統是DOS作業系統﹝微軟於1985年才推出Windows﹞,其二是Apple個人電腦,簡稱「Mac」﹝喬布斯於1984年發表劃時代的介面作業系統﹞,那段日子我剛剛創業,實在沒有多餘錢買電腦,只能經常跑到深水「高登商場」看最新電腦資料及外國遊戲軟件,聽聽電腦店和客人的交談,學習電腦知識。

直至1991年左右,台灣「智冠」首套研發的《三國演義》遊戲產品推出市場,我才決心購買第一台個人電腦,因為這台電腦,之後我投資100多萬進行港漫分色電腦化,也因為這台電腦,我投資出版香港首本電腦遊戲雜誌《PC GAME 雙週》,亦因為這台電腦,我投身了香港遊戲界,成為香港遊戲產業協會創辦人。倪匡先生常說,一個小小決定足以影響人的一生。

1990年代,華人市場電腦遊戲界兩大著名遊戲商,被稱為「南智冠、北大宇」。「智冠」以金庸版權開發多套改編遊戲,包括《笑傲江湖》、《倚天屠龍記》及《金庸群俠傳》,而「大宇」則以原創為主,開發出《軒轅劍》及《仙劍奇俠傳》等品牌。這個時候,香港也出現兩間遊戲工作室,包括:以華人市場為主的「勁一番」﹝Gameone前身﹞,代表作《魔法軍團》、《多啦A夢大富翁》;以及另一間針對歐美市場的「Enlight」,代表作《七大皇朝》及《奇蹟餐廳》。

1998年,我因為電腦遊戲雜誌的成功,慢慢了解到港台遊戲市場的情況,機緣巧合下,我取得「玉皇朝」的漫畫《龍神》電腦遊戲改編權,因為初次接觸遊戲行業,所以我要開出一個遊戲工作室沒法拒絕的條件,首先由我支付全數的開發費,工作室資金都緊張,這條件十分具吸引力;之後答應扣除成本的盈利各佔五十巴仙,但條件是由我來負責遊戲銷售及海外發行。

《龍神》電腦遊戲按期完成,在盜版橫行情況下,我決定借用港漫行業的市場策劃,推出兩個版本,包括普通版定價98元,遊戲之外附送夜光版龍神頭像;特別版定價198元,送水晶版12寸龍神人偶。我將《龍神》遊戲的代理權交給台灣最大發行商「智冠電子」,並且邀請漫畫原作者邱福龍出席台灣發布會,我人在台灣,香港就傳來好消息,《龍神》遊戲上市三日全數沽清。

我們馬上加印第二版,預計一星期可以推出市場,可惜盜版比我們更快,本來可以賺錢的項目,最終只能夠打個平手,不過令我明白香港遊戲市場有可為,但一日不能解決盜版問題,還是沒辦法成功的。

1997年,美國最大的遊戲商「EA」推出了全球首套大型網絡遊戲《創世紀》﹝Ultima Online,簡稱UO﹞,因為要連線到美國伺服器,所以速度極慢,但已經引起台灣遊戲界關注。1999年,台灣「雷爵科技」自行研發首套中文網絡遊戲《萬王之王》,徹底解決了亞洲區面對的盜版問題,這個時候,我知道中文遊戲熱潮開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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